我国统计口径的商务服务业基本上采用的是小商务的概念。按照我国2002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(GB/T4754-2002),商务服务业(含租赁业)主要包括十个方面:租赁业、企业管理服务、法律服务、咨询与调查、广告业、常识产权服务、职业中介服务、市场管理、旅行社、会展等其他商务服务。
商务服务业行业门类较多,新产业不断涌现,国内相关文献多使用“中介”、“咨询服务”等概念来指称商务服务业,给产业的界定和使用造成很多混乱。在国外,相当于大家所谓中介概念的是专门职业,或称专业服务,其中大部分职业,由政府引导或行业协会确认执业资格并颁发执照。同时,专业服务在我国现行的商务服务统计范围内,所占比重较高,至少在60%以上,具有较好的代表性。